外觀設計的保護上,版權法就與專利法有所重疊。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英國和德國等國家才制訂了專門的外觀設計注冊法或工業(yè)版權法,對外觀設計采取了既具有專利法特征又具有版權法特征的保護方式。從觀念上說,專利法保護富有美感的具有工業(yè)實用性的外觀設計,版權法保護以形狀、圖案、色彩為表述形式的作品,二者似乎可以區(qū)分開來。然而,具體到實用藝術品時,就很難區(qū)分究竟是受專利法保護的外觀設計還是受版權法保護的作品了。
按照工業(yè)設計概念與界定來分類: 隨著科技的發(fā)展和現代化技術的運用,工業(yè)設計與工藝美術設計的界限正在變得日益模糊,一些原屬于工藝美術設計領域的設計活動兼具了工業(yè)設計的特點,如家具設計與服裝設計。 工業(yè)設計作為連接技術與市場的橋梁,迅速擴展到商業(yè)領域的各個方面: ◆廣告設計:包括報紙、雜志、招貼畫、宣傳冊、商標等; ◆展示設計:包括鋪面、櫥窗、展示臺、招牌、展覽會、廣告塔等; ◆包裝設計:包括包裝紙、容器、標簽、商品外包裝等; ◆裝幀設計:包括雜志、書籍、插圖、卡通與版面設計等。 即便是在自成體系的建筑領域中,工業(yè)設計也發(fā)揮出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外觀設計是就產品的外觀所做出的設計。所謂產品,就是人工制造出來的一切物品。但是,對于外觀設計專利來說,其要求外觀設計“適于工業(yè)上應用”,這意味著采用了其外觀設計方案的產品應當能在產業(yè)上并形成批量生產。如果不能批量復制生產,不具有工業(yè)實用性,則不能申請專利。
在一個案例中,申請人就一件混凝土攪拌器的外觀設計提出專利申請,專利局以缺乏裝飾性美感為由,駁回了申請。法院則推翻了專利局的決定,指出:“對于外觀設計專利中美感和裝飾性的要求,不能定義為在美術品或藝術品中所見的美和裝飾性?!狈ㄔ赫J為,外觀設計專利法的目的是鼓勵人們盡可能消除許多機器或機械裝置上不雅觀和令人厭惡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