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納稅申報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主要內容包括:稅種、稅目、應納稅項目或者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項目、適用稅率或者單位稅額、計稅依據、扣除項目及標準、應納稅額或者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額、稅款所屬期限等。
納稅申報的內容主要明確在綜合納稅申報表、特殊稅種納稅申報表和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內,以及隨納稅人申報表附報的財務報表和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在發(fā)生納稅義務和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后,應在其申報期限內,按納稅申報表的內容逐項如實填寫,并隨同規(guī)定的附報材料,做好納稅申報工作。
從稅務管理部門的角度來說,必須要建立比較健全的納稅人自行申報管理制度,這個自行申報的管理制度是由稅務機關或是主管部門進行批準。對于納稅人或是扣繳義務人來說,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來進行申請以及上報,大多可以采用郵寄或是數據電文的方式來進行辦理相應的納稅申報管理。
數據電文申報是指稅務機關確定的電話語音、電子數據交換和網絡傳輸等電子方式。納稅人采取電子方式辦理納稅申報的,應當按照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關資料,并定期書面報送主管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