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到付款方式,是由發(fā)貨人或其代理人與承運人之間事先達成協(xié)議,由承運人在貨物運抵目的地交給收貨人的同時,代發(fā)貨人或其代理人收取航空運單上所記載貨物的貨價,然后寄給發(fā)貨人或其代理人,也就是代收貨款業(yè)務。而航空運費、聲明價值費及一應手續(xù)費,則由發(fā)貨人預付,也可由收貨人在目的地支付。
航空運輸的貨物重量按毛重計算。計算單位為公斤。重量不足1公斤,按1公斤算,超過1公斤的尾數四舍五入。非寬體飛機裝載的每件貨物重量一般不超過80 公斤,體積一般不超過40 * 60 * 100厘米。 寬體飛機裝載每件貨物重量一般不超過250公斤。體積一般不超過250 * 200 * 160厘米. 超過以上重量和體積的貨物,由西北公司依據具體條件確定可否收運。每公斤的體積超過6000立方厘米的貨物按輕泡貨物計重。輕泡貨物以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公斤計量。
貨物運至目的地后,由航空公司以書面或電話方式通知收貨人提貨。收貨人接到通知后應自行辦妥海關手續(xù),并在提貨時當場查檢貨物有無損害,如有損害、短少,應即向承運人、海關或有關部門聯(lián)系,并作出運輸事故記錄。
集中配送方式是指航空貨運代理公司把若干批單獨發(fā)送的商品組成一整批,向航空公司辦理托運,采用一份總運單集中發(fā)送到同一終到站,或者運到某一預定的終到站,由航空貨運代理公司到目的地指定的代理處收貨,然后再報關并分撥給各個實際收貨人的配送方式。這種集中配送業(yè)務在國際航空業(yè)務中開展比較普遍,也是航空貨運代理的主要業(yè)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