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運人要求包用飛機運輸貨物,應填交包機申請書,經(jīng)承運人同意接受并簽訂包機運輸協(xié)議書以后,航空包機貨物運輸合同即告成立,簽訂協(xié)議書的當事人,均應遵守民航主管機關有關包機運輸?shù)囊?guī)定。
班輪運輸指船舶在特定的航線上和既定的港口之間,按照事先規(guī)定的船期表進行有規(guī)律的、反復的航行,以從事貨物運輸業(yè)務并按照事先公布的費率表收取運費的一種運輸方式。其服務對象是非特定的、分散的眾多貨主,班輪公司具有公共承運人的性質(zhì)。
班機是指在固定的航線上定期航行的航班,即有固定始發(fā)站、目的站和途經(jīng)站的飛機。班機的航線基本固定,定期開航,收、發(fā)貨人可以確切地掌握起運和到達時間,保證貨物迅速地運達目的地,對運送鮮活、易腐的貨物以及貴重貨物非常有利。不足之處是艙位有限,不能滿足大批量貨物及時出運的需要。
貨運單是托運人或其代理人所使用的重要的貨運文件,其作用歸納為:
1.是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締結(jié)運輸契約的憑證;
2.是承運人收運貨物的證明文件;
3.是運費結(jié)算憑證及運費收據(jù);
4.是承運人在貨物運輸組織的全過程中運輸貨物的依據(jù);
5.是國際進出口貨物辦理清關的證明文件;
6.是保險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