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貨單
陸運單、空運單和海運進口的提貨單及海運出口的裝貨單,海關在審單和驗貨后,在正本貨運單上簽章放行退還報關員,憑此提貨或裝運貨物。
貨物裝箱單,其份數(shù)同發(fā)票
散裝貨物或單一品種且包裝內容一致的件裝貨物可免交。
如果進口商委托報關而非親自報關
須附有報關委托書、報檢驗委托書。
必要證件
海關認為必要時,還應交驗貿易合同、貨物產地證書、瀕危物種證明、非疫情產地證明等。
注意事項
1.進口報關單證(裝箱單,發(fā)票,貿易合同)等所有單證一定根據(jù)實際貨物一致
2.裝箱單,發(fā)票,貿易合同等單證上的貨物品名一定要一樣并且和實際貨物的品名一致
3.裝箱單上的貨物重量和方數(shù)要和提單上的一致,并且要和實際貨物一致
4.合同上面要有合同號,發(fā)票上面要有發(fā)票號
5.是木質包裝的需要在木質包裝上有IPPC標示
6.從韓國和日本進口貨物,還要有非木質包裝證明.
7.凡進口下列九類商品必須提前5天預申報:
汽車零件;化工產品;高科技產品;機械設備;藥品;多項食品;多項建材;鋼材;摩托車零配件。
8.凡進口舊印刷機械,進口年限不能超過10年,超過10年國家不允許進口
9.凡進口發(fā)電機組,工作實效不能超過15000小時,年限不能超過8年
10.舊醫(yī)療器械,國家不允許進口
進口清關流程
1.進口換單——去貨代或船公司換簽D/O。(根據(jù)手中提單來確定是到何處換單。H B/L貨代提單 M B/L船東提單)
2.海關電子申報——電腦預錄、審單、發(fā)送、與海關聯(lián)系/放行。
3.報檢(三檢)——電子申報放行后,憑報關單四聯(lián)中的一聯(lián)去商檢局辦理報價手續(xù),出通關單或敲三檢章。
4.報關——遞交紙質資料(2014年11月1日起 [1] ,對企業(yè)資質有一定的要求)
5.交稅——海關審價按照貨物對應編碼下稅率征稅
6.查驗(如海關認為有必要)——海關根據(jù)貨物申報品名的監(jiān)管條件,與當日查驗概率給予查驗,如有查驗會開出查驗通知書
7.放行——海關放行有以下幾個步驟:1.一次放行2.開出查驗通知書或無查驗直接2.次放行3.查驗后,做關封后放行。
8.提貨——放行后,收貨人可提取貨物至自有倉庫、銷售等
查驗:稅金交納后等待海關的進一步指示。海關如需查驗貨物,則由報關員和海關官員共同查驗,查驗合格后,貨物方可放行。送貨:根據(jù)進口商的要求,貨運代理可派車將貨物送至指定地點。成本核算:在此票貨物順利清關并抵達進口商指定地點后,進行后期成本核算。貨運代理進口報關發(fā)生的費用如下:運輸費、報關費、代墊稅金、操作費、倉儲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