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越南巴沙魚需要確認的信息
巴沙魚,是東南亞國家重要的淡水養(yǎng)殖品種。它屬鯰形目魚類,屬芒鯰屬的芒鯰(Paugusiushamiltoa)為無鱗魚類。該魚具有生長快、個體大、產量高、食性廣、易飼養(yǎng)、肉質白嫩、味道鮮美、營養(yǎng)豐富、無肌間小刺、利于加工等優(yōu)點。當年苗種經一年飼養(yǎng)可長至500-800克,次年可長到1500-2000克,個體可達15公斤。巴沙魚作為動物源性食品進口,檢疫條件帶“p”國外廠商需要做好在華注冊,發(fā)貨單位需要做好發(fā)貨人備案。進口方需要有進出口權、做好食品收貨人備案,如無相關資質,可以尋找有資質的公司進行代理進口。
巴沙魚進口需注意以下事項,可節(jié)省成本,使貨物通關更加效率、快捷:
1、冷凍水產品巴沙魚應來自指定的產地、包裝廠(需要在國家準入和品類準入名單之內)。
2、巴沙魚冷凍水產品包裝箱上應標注或有標識注明水果名稱、產地、包裝廠名稱或代碼。
3、巴沙魚冷凍水產品品類應與許可證許可的內容相符,數(shù)量不得超過許可的數(shù)量,不得夾帶未經審批的其他水產種類。
4、冷凍水產品海鮮應不帶中國關注的病、蟲、雜草等危險性有害生物。
5、巴沙魚冷凍水產品中的農藥殘留、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的含量應符合中國國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