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客車的指標過期未更新怎么辦理。I37咨詢I68O搜48O6苑佳俊
北京車輛指標過期了怎么辦?
我搖上號了,沒有接到通知,結果過期作廢了,規(guī)定是六個月內有效,登記填表里規(guī)定要填寫手機號座機號,為什么不通知一下呢,你通知我中簽我在超出規(guī)定的期限指標作廢那是我自己的原因活該指標作廢我沒有怨言,可是登記電話號碼為什么不通知一下,我覺得指標作廢不合理。所以去咨詢結果就是指標過期作廢,還好聯(lián)系的苑佳俊,搜苑佳俊后,找他幫忙回復的指標。算是保住了指標。
北京市小客車更新指標過期:視為自動放棄更新指標。
更新指標應在有效期內憑更新指標書辦理完畢買車、繳稅、上牌等所有手續(xù),逾期未辦理完畢視為自動放棄指標。
根據(jù)《北京市小客車數(shù)量調控暫行規(guī)定》實施細則:
十七條,單位和個人應當自取得指標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完成車輛登記手續(xù)。逾期未辦理完成的,視為自動放棄指標。
十八條,單位或者個人出售、報廢名下小客車后需要小客車更新指標(以下簡稱更新指標)的,不需要參加搖號單位或者個人出售、報廢名下單位或者個人出售、報廢名下小客車后需要小客車更新指標(以下簡稱更新指標)的,不需要參加搖號的單位或者個人出售、報廢名下小客車后需要小客車更新指標(以下簡稱更新指標)的,不需要參加搖號,直接申請更新指標,以小客車更新指標確認通知書作為更新指標證明文件,自取得更新指標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完成車輛登記手續(xù)。逾期未辦理完成的,視為自動放棄更新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