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533美標容器鋼,壓力容器用淬火加回火8%和9%鎳合金鋼板
1、SA553可用以下兩種有不同化學成分的型號供貨:
型號
公稱鎳含量,%
I
II
9
8
1.2生產(chǎn)的鋼析I型經(jīng)-320°F(-195℃)的沖擊試驗,II型經(jīng)-275°F(-170℃)或雙方同意的其他低溫的沖擊試驗。
1.3鋼板更大厚度僅受化學成分滿足規(guī)定力學性能要求的能力限制,但現(xiàn)在,通常按本標準供應的鋼板更大厚度限制在2in.(50mm)
2、SA553煉鋼方法:
SA553應為**鋼,并符合A20/A20M標準細奧氏體晶粒度的要求。
3、SA553熱處理工藝
3.1熱處理程序:鋼板應加熱到1475~1700°F(800~925℃),并在此溫度下保溫下保持足夠長的時間以在整個鋼板厚度內獲得均勻的溫度,然后放入水中淬火。接著在1050~1175°F(565~635℃)范圍內回火,并在此溫度下保溫至少30min/in.(1.2min/mm)壁厚,但不得少于15min,并在空氣中冷卻或水淬,冷卻速度不小于300°F/h(165℃)以下。
3.1.2淬火硬化:鋼板應加熱到1475~1700°F(800~925℃),并在此溫度下保溫下保持足夠長的時間以在整個鋼板厚度內獲得均勻的溫度,然后放入液體介質內淬火。
3.1.3回火:鋼板在1050~1175°F(565~635℃)范圍內回火,并在此溫度下保溫至少30min/in.(1.2min/mm)壁厚,但不得少于15min,并在空氣中冷卻或水淬,冷卻速度不小于300°F/h(165℃)以下。
3.1.4在回火處理之前,鋼板可進行一次中間熱處理,即將鋼板加熱到I型為1165~1290°F(630~700℃),II型為1185~1310°F(640~710℃)溫度范圍內,并在此溫度下保溫至少1h/in.(2.4min/mm)壁厚,但不得少于15min;然后若是厚度大于5/8in.(16mm)的鋼板,則水淬到低于300°F(150℃),若是厚度不大于5/8in.(16mm)的鋼板,則空冷或水淬到低于300°F(150℃)。
4、SA553化學成分
元素
成分,%
I
II
C,≤①
0.13
0.13
Mn,≤
熔煉分析②
成品分析③
0.90
0.98
0.90
0.98
P,≤①
0.035
0.035
S,≤①
0.035
0.035
Si
熔煉分析②
成品分析③
0.15~0.40
0.13~0.45
0.15~0.40
0.13~0.45
Ni
熔煉分析②
成品分析③
8.50~9.50
8.40~9.60
8.50~9.50
8.40~9.60
①適用于熔煉分析和成品分析
②假如總鋁含量為0.030%或以上,或假如酸溶鋁含量為0.025%或以上,硅含量可小于0.15%.
③假如總鋁含量為0.030%或以上,或假如酸溶鋁含量為0.025%或以上,硅含量可小于0.13%.
5、SA553力學性能
抗拉強度,ksi(MPa)
100~120
(690~825)
屈服強度(0.2%殘余變形),ksi(MPa),≥
85(585)
2in.(50mm)標距的伸長率,%①,≥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