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證明是指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chǎn)生活經(jīng)營活動中的一種證明文件,一般用于職稱評定、資格考試、工作收入證明等。由工作單位出具,并加蓋單位鮮章方有效。
需要開工作證明的幾種情況:1、申請簽證使用;2、申請信用卡、貸款使用;3、就業(yè)考試使用;4、職稱評定;5、申請交通補貼。工作證明需包含申請人的姓名、身份證號、所在部門、所屬崗位、工作年限、獲得技能以及單位名稱。
出國需要開具在職證明,如果有工作單位,就讓單位打一份,蓋上公章,也可以按照需要的格式拿著去公司蓋章即可。如果你沒有單位,就找朋友或親戚的單位借蓋一下,但是需要提前和所在單位打好招呼,如果是辦簽證用,對方會打電話到公司核實的。實在開不出在職證明,可以找我們。假如需要的話,可以咨詢我。在職證明,收入證明,或者工作/離職/薪資證明,都可以。白菜價好商量,誠信經(jīng)營。公司和電調(diào)都沒有任何問題。
開工作收入證明需要注意事項:
(1)收入證明通常是單位的人事部門或是財務(wù)部門所開具,而且要加蓋公章;
(2)收入金額至少要是月供的2倍;
(3)開收入證明要注意必須的格式;
(4)開收入證明必須要蓋“鮮章”,也就是收入證明復(fù)印是無效的;
(5)蓋的章必須是單位的財務(wù)章或則是單位的公章。而且必須是圓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