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子原名“輿”,早記載見司馬遷的《史記》,說明早在春秋時期就已經(jīng)有轎子了。晉六朝盛行肩輿,即用人抬的轎子。到后唐五代,始有“轎”之名。北宋時,轎子只供皇室使用。宋高宗趙構(gòu)南渡臨安(今杭州)時,廢除乘轎的有關(guān)禁令,自此轎子發(fā)展到民間,成為人們的代步工具并日益普及。
喜轎的轎幃有著極為鮮明的藝術(shù)風格,轎幃的選材非常講究,一般都選用紅色的綾羅綢緞等絲織品。上面刺繡的圖案紋樣一般都被賦予了約定俗成的特定含義,講求“圖必有意,意必吉祥”。
花轎的制作工藝非常復雜,采用了浮雕、透雕、貼金、涂銀、朱漆等裝飾手法,精美華麗,猶如一座黃金造就的佛龕。
一說此風源自北宋理學家程頤對傳統(tǒng)送嫁婚儀的改革。相傳古代婚俗中,大夫以上嫁女有“反馬”規(guī)矩,即女方用車馬把新娘送至夫家,小夫妻過上一段日子(通常不少于三個月)后,倘相處和睦,夫家便留下車子,送還其馬,叫“反(通返)馬”。如果兩人合不來,或因其他緣故導致婚姻難以維持,新娘便騎乘自家的馬返歸娘家,或等夫家甘言求和,或竟從此不回夫家,準備離異。這種風氣,自先秦傳至唐宋,可見在很長的一段歷史時期內(nèi),已嫁婦女的舉止還是有一定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