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崇禎年間的花轎用藍綢作幔,四角懸桃紅色彩球。后來開始采用紅色刺繡、織錦,后來又有用大紅紗綢滿繡的。
從《東京夢華錄》、《五雜俎》等宋明人士所寫的著作可以看出,大約自北宋中期起,開始有“花檐子”迎娶新婦的風氣流行于汴京,到宋廷遷都江南后,花轎迎親才蔚為社會性的時髦,其后一直傳承下來。倘論人力簡省、通行速度和費用開支,花轎顯然不及車馬來得方便,即論舒適和排場亦未必可比。緣此,從車馬到花轎的轉變是怎樣發(fā)生的,便成了一個令人感興趣的問題。
中唐以后,“檐子”迎親居然成了一種有身分的標志,連七姓之外的士流人家亦有貪慕虛榮而學樣的。迨至宋朝,前朝禁令一概廢除,“檐子”送嫁轉為公開,又嫌其簡陋,遂刻意裝飾,俗稱“花檐子”,日后再流變?yōu)榛ㄞI。從此,“花檐子”或花轎代表某種社會身分的觀念深入人心,似乎非如此不能得到輿論的認同和尊重,而諸如納妾收房、寡婦再嫁等婚姻活動不得乘坐花轎的禁忌,也由此衍生。
程頤和其兄程顥并稱“二程”,都是理學宗師,認為婚姻當以終身夫婦才合“天理”,反對男子再娶女子再嫁。程頤晚年時,家里出了兩件事,先是甥女出嫁未幾,夫妻失和,騎馬返歸娘家;接著又是侄媳婦因丈夫暴卒,也騎著馬一去不歸,不久便改嫁他人。程頤受此刺激,一病不起,死前留下遺囑:今后程家送嫁女兒,一概不用車馬,男方須用“檐子”來迎娶,斷絕“反馬”之習;反之,程家娶親,也照此辦理,以此確保既嫁女子“從一而終”。程頤死后十多年,金兵內(nèi)侵,中原騷亂,程家從洛陽遷居池陽,其后一直恪守祖訓,所生女子,出嫁時一律坐“檐子”,夫死不歸,“守節(ji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