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轎子運用到娶親上,早見于宋代,后來才漸漸成為民俗。那時,待嫁的女方在家里打扮停當(dāng),凌晨,男方就會派來迎親的鮮艷的大花轎,這叫“趕時辰”。據(jù)說當(dāng)天如有幾家同時娶親,誰趕的時間早,將來誰就會幸福美滿。南宋吳自牧在《夢梁錄·娶嫁篇》里有這方面的記述。這一習(xí)俗,在現(xiàn)在的泰安市寧陽縣沿汶河一帶的村莊還十分盛行。
花轎的制作工藝非常復(fù)雜,采用了浮雕、透雕、貼金、涂銀、朱漆等裝飾手法,精美華麗,猶如一座黃金造就的佛龕。
。唐高宗時,出身寒族的李義府官居宰相,欲為兒子在這七大望姓中娶個媳婦,竟到處碰壁。李相為此懷怨,便勸說皇帝下詔,禁止這七姓子女互相通婚。同時又派人重修《氏族志》,規(guī)定不論門第,凡得官五品者皆屬士流。從此這七大高門自為婚姻以保持“血統(tǒng)”的門路斷絕了。然而這些望族人家不甘受此束縛,照樣偷偷地議婚論娶,只因不敢公然冒犯天子詔令,便取消了車馬送親、卻扇吹奏等一應(yīng)公開熱鬧的排場,改為天黑后弄一乘花紗遮蔽的“檐子”,把新娘抬到男家結(jié)婚。對此,唐高宗和唐文宗又追頒過禁止乘坐“檐子”的詔令,以免這些人家瞞天過海,但都有效一時,風(fēng)頭過后,又見卷土重來。
中唐以后,“檐子”迎親居然成了一種有身分的標(biāo)志,連七姓之外的士流人家亦有貪慕虛榮而學(xué)樣的。迨至宋朝,前朝禁令一概廢除,“檐子”送嫁轉(zhuǎn)為公開,又嫌其簡陋,遂刻意裝飾,俗稱“花檐子”,日后再流變?yōu)榛ㄞI。從此,“花檐子”或花轎代表某種社會身分的觀念深入人心,似乎非如此不能得到輿論的認(rèn)同和尊重,而諸如納妾收房、寡婦再嫁等婚姻活動不得乘坐花轎的禁忌,也由此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