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轎的轎幃有著極為鮮明的藝術(shù)風(fēng)格,轎幃的選材非常講究,一般都選用紅色的綾羅綢緞等絲織品。上面刺繡的圖案紋樣一般都被賦予了約定俗成的特定含義,講求“圖必有意,意必吉祥”。
。唐高宗時,出身寒族的李義府官居宰相,欲為兒子在這七大望姓中娶個媳婦,竟到處碰壁。李相為此懷怨,便勸說皇帝下詔,禁止這七姓子女互相通婚。同時又派人重修《氏族志》,規(guī)定不論門第,凡得官五品者皆屬士流。從此這七大高門自為婚姻以保持“血統(tǒng)”的門路斷絕了。然而這些望族人家不甘受此束縛,照樣偷偷地議婚論娶,只因不敢公然冒犯天子詔令,便取消了車馬送親、卻扇吹奏等一應(yīng)公開熱鬧的排場,改為天黑后弄一乘花紗遮蔽的“檐子”,把新娘抬到男家結(jié)婚。對此,唐高宗和唐文宗又追頒過禁止乘坐“檐子”的詔令,以免這些人家瞞天過海,但都有效一時,風(fēng)頭過后,又見卷土重來。
中唐以后,“檐子”迎親居然成了一種有身分的標(biāo)志,連七姓之外的士流人家亦有貪慕虛榮而學(xué)樣的。迨至宋朝,前朝禁令一概廢除,“檐子”送嫁轉(zhuǎn)為公開,又嫌其簡陋,遂刻意裝飾,俗稱“花檐子”,日后再流變?yōu)榛ㄞI。從此,“花檐子”或花轎代表某種社會身分的觀念深入人心,似乎非如此不能得到輿論的認(rèn)同和尊重,而諸如納妾收房、寡婦再嫁等婚姻活動不得乘坐花轎的禁忌,也由此衍生。
隨著理學(xué)在南宋的興盛,這種“從一而終”的觀念漸為社會接受,“檐子”取代車馬的迎親習(xí)俗亦流行起來。其后果,一方面是嫁出的女子從此失去返歸娘家的自由,另一方面她們在夫家的地位也有所鞏固,俗謂“我是被你們家用花轎抬過來的”抗辯自衛(wèi)之辭,就是以這種迎娶禮節(jié)為根據(j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