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子原名“輿”,早記載見司馬遷的《史記》,說明早在春秋時期就已經(jīng)有轎子了。晉六朝盛行肩輿,即用人抬的轎子。到后唐五代,始有“轎”之名。北宋時,轎子只供皇室使用。宋高宗趙構(gòu)南渡臨安(今杭州)時,廢除乘轎的有關(guān)禁令,自此轎子發(fā)展到民間,成為人們的代步工具并日益普及。
明朝崇禎年間的花轎用藍綢作幔,四角懸桃紅色彩球。后來開始采用紅色刺繡、織錦,后來又有用大紅紗綢滿繡的。
甚至直到一經(jīng)結(jié)婚登記婚姻便受到法律保護的今天,仍有許多新娘認為不坐轎車便算不上正式結(jié)婚——這種送親轎車,照例打扮得花團錦簇,其實就是傳統(tǒng)花轎的變體。
程頤和其兄程顥并稱“二程”,都是理學宗師,認為婚姻當以終身夫婦才合“天理”,反對男子再娶女子再嫁。程頤晚年時,家里出了兩件事,先是甥女出嫁未幾,夫妻失和,騎馬返歸娘家;接著又是侄媳婦因丈夫暴卒,也騎著馬一去不歸,不久便改嫁他人。程頤受此刺激,一病不起,死前留下遺囑:今后程家送嫁女兒,一概不用車馬,男方須用“檐子”來迎娶,斷絕“反馬”之習;反之,程家娶親,也照此辦理,以此確保既嫁女子“從一而終”。程頤死后十多年,金兵內(nèi)侵,中原騷亂,程家從洛陽遷居池陽,其后一直恪守祖訓,所生女子,出嫁時一律坐“檐子”,夫死不歸,“守節(ji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