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牛仔來說,印花大方巾的用途實在太廣泛了。他們清晨去水塘邊洗臉可用來擦臉;套馬時可用來當馬的蒙眼布;為小牛烙標記時可用來拴小牛的雙腿;入夏可以遮擋陽光;冬季可以防止;騎馬奔跑時,可以用來遮住口鼻,遮擋塵土;飲水時,可以把大方巾蓋在水面上,隔而飲之,起過濾作用。牛仔們還把大方巾用作接杯盤的毛巾、互相聯(lián)絡(luò)的信號以及受傷時的繃帶。他們習慣于每到一個水塘總要把大方巾洗干凈,然后拿在手中或頂在頭上,騎馬走著,讓風吹干。遇到天氣炎熱.他們還把濕方巾圍在帽子下解暑。
早期得克薩斯州南部布臘索斯河邊的愛爾蘭人認為,大方巾還能幫助人們找到淹死的牛仔。他們把方巾丟入牛仔淹死的河里,認為方巾沉下去的地方就是尸體所在的地方。許多牛仔死后,臉上都蓋著一塊干凈的大方巾。長眠在西部的曠野中。難怪有人把牛仔的印花大方巾稱為西部牧區(qū)的旗幟。
牛仔褲是19世紀50年代開始在美國西部出現(xiàn)的,它初并不是牛仔的褲子,而是為淘金工人發(fā)明的服裝。
19世紀40年代末,加利福尼亞發(fā)現(xiàn)金礦,美國掀起了淘金熱。一個名叫利維.斯特勞斯的布商也來到了舊金山。不久,他聽說淘金工穿的棉布褲極易磨破,大家叫苦不迭。斯特勞斯靈機一動,用隨身攜帶的厚實的帆布裁制出低腰、直褲腿、窄臀圍的新式褲子,大受淘金工的歡迎。由于這種褲子堅固耐用,穿上顯得精干利索,博得牛仔們的喜愛,很快就在他們中間流行起來,從此便成為牛仔們的特色服裝。利維·斯特勞斯也就此發(fā)家,于1871年申請專利,并成立了“利維.斯特勞斯公司”,目前它已成為國際性公司,銷售網(wǎng)遍布世界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