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對水資源污染嚴重建筑垃圾在堆放和填埋過程中,由于發(fā)酵和雨水的淋溶、沖刷,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浸泡而滲濾出的污水——滲濾液或淋濾液,會造成周圍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嚴重污染。垃圾堆放場對地表水體的污染途徑主要有:垃圾在搬運過程中散落在堆放場附近的水塘、水溝中;垃圾堆放場淋濾液在地表漫流,流入地表水體中;垃圾堆放場中淋濾液在土層中會滲到附近地表水體中。垃圾堆放場對地下水的影響則主要是垃圾污染隨淋濾液滲入含水層,其次由受垃圾污染的河湖坑塘滲入補給含水層造成深度污染。垃圾滲濾液內不僅含有大量 有機污染物,而且還含有大量金屬和非金屬污染物,水質成分很復雜。一旦飲用這種受污染的水,將會對人體造成很大的危害。
據了解,廢棄物資源化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在對城市城中村改造中建筑垃圾的問題進行深入調查后認為,自2007年以來,各大城市建筑垃圾的產生呈現(xiàn)出數(shù)量巨大、產生周期集中等新特點,要改變建筑垃圾現(xiàn)狀主要還是采取回填、填埋和露天堆放為主的方式,急需新的處理渠道,以科學、經濟、有效的方式進行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理。龐大的建筑垃圾,各城市以資源化處理為主,
工程棄土將以回填、復墾、覆土綠化為主,逐步降低以回填和填埋方式處置建筑垃圾的比例以新型的資源化處理基地替代傳統(tǒng)的消納場。2012年,昆明市建成1個~2個工藝水平、裝備水平和管理水平先進的建筑垃圾規(guī)范化處理示范工程,主城4區(qū)各建成一個過渡性建筑垃圾處置場并投入運營,完成全市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理項目的生產力布局,2012年年底,力爭實現(xiàn)全市建筑垃圾處置率達、資源化利用率達95%以上的目標。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城市中建筑垃圾的產生和排出數(shù)量也在快速增長。人們在享受城市文明同時,也在遭受城市垃圾所帶來的煩惱,其中建筑垃圾就占有相當大的比例,約占垃圾總量的30%~40%,因此如何處理和利用越來越多的建筑垃圾,已經成為各級政府部門和建筑垃圾處理單位所面臨的一個重要課題。
建筑垃圾中的許多廢棄物經分揀、剔除或粉碎后,大多是可以作為再生資源重新利用的,主要有:
(1)利用廢棄建筑混凝土和廢棄磚石生產粗細骨料,可用于生產相應強度等級的混凝土、砂漿或制備諸如砌塊、墻板、地磚等建材制品。粗細骨料添加固化類材料后,也可用于公路路面基層。
(2)利用廢磚瓦生產骨料,可用于生產再生磚、砌塊、墻板、地磚等建材制品。
(3)渣土可用于筑路施工、樁基填料、地基基礎等。
(4)對于廢棄木材類建筑垃圾,尚未明顯破壞的木材可以直接再用于重建建筑,破損嚴重的木質構件可作為木質再生板材的原材料或造紙等。
(5)廢棄路面瀝青混合料可按適當比例直接用于再生瀝青混凝土。
(6)廢棄道路混凝土可加工成再生骨料用于配制再生混凝土。
(7)廢鋼材、廢鋼筋及其他廢金屬材料可直接再利用或回爐加工。
(8)廢玻璃、廢塑料、廢陶瓷等建筑垃圾視情況區(qū)別利用。
(9)廢舊磚瓦為燒粘土類材料,經破碎碾磨成粉體材料時,具有火山灰活性,可以作為混凝土摻合料使用,替代粉煤灰、礦渣粉、石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