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開始后,每輛車即將進入市政道路前必須清洗干凈,尤其輪胎必須洗凈,并經專人檢查后方可放行,以免造成對沿途道路的污染。洗車位置開挖沉淀池,洗車廢水經沉淀池沉淀后重復利用,以利于節(jié)約用水和終排放時達到排放要求
土方運輸車輛選擇達到國家尾汽排放標準(國V)的專用車輛(綠皮)車頂設置有自動封閉裝置,并密閉性良好,方裝車后應及時密閉,以避免沿途拋灑和揚塵,所有車輛車輛嚴格控制裝載量,以盡量減少沿途拋灑的可能性
應由專人指揮,嚴格控制土方開挖的高程、坡度、高度、長度等,嚴禁超挖。
接近槽底時由專業(yè)測量人員控制,嚴禁擾動地基土。
土方挖運高峰期擬采用 2臺挖掘機,每天配備 40、50 輛運車,每天分2班作業(yè),每班很多于 8 小時。
運土車車廂應采用全封閉式,裝土量應適當,嚴禁超載;車輛出場前應由專人清掃車幫,沖洗車輪,保持車榮整潔
根據交通情況、現(xiàn)場可挖土方量及相關方要求及時增減機械和車輛,合理安排作業(yè)時間。
外運土方消納點應為政府指定的合法渣土消納場,運距不超過 20Km。
1、 土方開挖前,業(yè)主應進行詳細的地下障礙物交底,簽字齊全;根據需要安排人開挖探溝進一步查明。
2、 土方開挖前,先由業(yè)主提供的放線控制樁位引線 并結合設計圖施放開挖邊線放線須經監(jiān)理認可驗收后方可開挖
3、對開挖期回裸露時回較長的土面應及時覆蓋,或定期淋水降塵,保護環(huán)境。
4、 標高控制:
挖土時必須注意控制挖深,邊坡土方開挖與支護作業(yè)同步進行。每步挖深與對應支護作業(yè)垂直間距相符 不得超挖 施工中隨時在支護坡面上抄測各部位挖標高支護施工每完成一步應測一層標高,及時統(tǒng)計挖土標高,掌握開挖深度
將后一步土方開挖作為控制重點,開挖時由專業(yè)測量人員跟蹤超測,控制挖深,嚴禁超挖擾動地基土層。
回填土應分層鋪攤。每層鋪土厚度應根據土質、密實度要求和機具性能確定。一般蛙式打夯機每層鋪土厚度為200~250mrn;人工打夯不大于200mm。每層鋪攤后,隨之耙平。
回填上每層至少夯打三遍。打夯應一夯壓半夯,窮夯相接,行行相連,縱橫交叉。并且嚴禁采用水澆使土下沉的所謂“水夯”法。
深淺兩基坑(槽)相連時,應先填夯深基礎;填至淺基坑相同的標高時,再與淺基礎一起填夯。如必須分段填夯時,交接處應填成階梯形,梯形的高寬比一般為1∶2。上下層錯縫距離不小于1.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