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會產生轉按揭(以下凡沒有特殊說明,僅指債務轉讓)的需求呢?
借款人轉讓作為抵押物的住房
根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借款人轉讓設定抵押權的房地產,必須經過抵押權人同意,并將轉讓所得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購房人在購買原借款人轉讓的住房時,需要向銀行申請按揭。轉按揭將這兩個過程有機地結合起來,縮短了交易時間,方便了買賣雙方。
借款人連續(xù)違約達到一定期數
根據抵押合同(或主從合一的按揭合同)的約定,當借款人連續(xù)違約達到一定期數(一般為三個月)時,抵押權人有權處分抵押物。如果采用強制拍賣等手段,受快速變現的影響,抵押物價格一般大打折扣,拍賣所得價款可能不夠償還銀行貸款,造成銀行和借款人的損失。而通過轉按揭,房屋轉讓為正常交易,可以避免這種損失。
對個人來說,在房地產市場使用過橋貸款是很普遍的。由于在出售一筆財產和購買另一筆財產中間經常會有時滯 (time lag),所以使用過橋貸款可以為私房業(yè)主提供更多的靈活性。過橋貸款經常用于商業(yè)性的房地產購置,很快地出售一筆財產,從喪失贖回權的抵押品中重新得到房地產,利用短期融資的機會為獲得長期融資提供擔保。從房地產市場來看,過橋貸款是對個人出售房產權益而提供的短期銀行貸款,它以個人現前的房產特別是準備出售的房產作為抵押。個人使用過橋貸款或過渡期融資可以擺脫這樣的困境:在你出售財產之前想要購置房產。此時過橋貸款是為購置新房提供短期融資,在出售完舊房時還清貸款,基本上能使個人在處置完舊房以后有地方居住。
如果想要把車輛進行買賣或過戶的話,就必須要先結清貸款的錢數,而且要拿回汽車產權證才可以辦理相關的業(yè)務。如果在還款日還款能力不足導致無法歸還貸款,這將會影響車輛的使用以及個人的信用。在個人結清車貸以后需要盡快取回自己的機動車登記證書,然后并去辦理車輛解壓手續(xù),這樣做是為了避免給自己帶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舉個很簡單的過橋墊資例子。如果一套價值200萬元的房子還有100萬元的貸款未還,而下家的首付款只有80萬元,那么上家有20萬元的貸款空缺無法還清。上家要有20萬元的現金也就罷了,如果沒有,這次交易很有可能無法完成,因為只有貸款付清,并辦理房地產抵押權注銷登記后,才能與下家共同申請轉移登記,于是這20萬元成為“墊資”的業(yè)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