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單信用證
跟單信用證是憑匯票或單據(jù)付款的信用證。這里的單證是指表明貨物所有權的單證(如提單等)或證明貨物已送達的單證(如鐵路運單、航空運單、包裹標簽)。
在國際貿(mào)易中處理付款時,大多數(shù)使用此類信用證。
通知行通知受益人:通知行收到信用證后,應立即核對信用證的簽字印鑒或押密,還要審查信用證的條款,在信用證條款完整、清楚的情況下,除留存副本或復印件外,須迅速將信用證交給受益人。
通知行或議付行審單議付并向開證行寄單索償:通知行或議付行收到受益人交來的單據(jù)后,應按照信用證的記載和要求進行審單。如果單據(jù)符合信用證的要求,通知行或議付行就會向受益人支付款項。如果單據(jù)不符合信用證的要求,通知行或議付行就會將單據(jù)退回受益人并要求其進行修改。
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 ,L/C),是指由銀行(開證行)依照(申請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動,在符合信用證條款的條件下,憑規(guī)定單據(jù)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進行付款的書面文件。即信用證是一種銀行開立的有條件的承諾付款的書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