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單信用證
跟單信用證是憑匯票或單據付款的信用證。這里的單證是指表明貨物所有權的單證(如提單等)或證明貨物已送達的單證(如鐵路運單、航空運單、包裹標簽)。
在國際貿易中處理付款時,大多數使用此類信用證。
根據開證行的職責,可分為:
(1) 不可撤銷信用證。
在有效期內簽發(fā)的信用證,未經受益人和有關當事人同意,不得單方面變更或撤銷。
(2) 可撤銷信用證。
開證行未經受益人或相關人同意可隨時撤銷的信用證,信用證上應注明可撤銷字樣。
的規(guī)定,銀行不能簽發(fā)可撤銷信用證。
循環(huán)信用證。
這意味著在信用證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將其重置為原始金額,并且可以重復使用指定的次數或直到達到指定的金額。它通常用于統(tǒng)一發(fā)貨的批次。在信用證金額輪換的情況下,恢復原金額的具體方式如下:
(1)自動循環(huán)。每期用完一定金額后,可自動重置為原金額,無需等待開證行通知。
(2)非自動循環(huán)。在每個期間,在用完一定金額后,您必須等待開證行的通知才能將信用證重置為原始金額。
(3)半自動循環(huán)。這意味著在一定金額用完后的幾天內,開證行不會發(fā)出通函折舊通知,并會從第n天起自動恢復原金額。
信用證,是指銀行根據進口人(買方)的請求,開給出口人(賣方)的一種保證承擔支付貨款責任的書面憑證。在信用證內,銀行授權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證所規(guī)定的條件下,以該行或其指定的銀行為付款人,開具不得超過規(guī)定金額的匯票,并按規(guī)定隨附裝運單據,按期在指定地點收取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