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預算是對工程項目在未來一定時期內(nèi)的收入和支出情況所做的計劃。它可以通過貨幣形式來對工程項目的投入進行評價并反映工程的經(jīng)濟效果。它是加強企業(yè)管理、實行經(jīng)濟核算、考核工程成本、編制施工計劃的依據(jù);也是工程招投標報價和確定工程造價的主要依據(jù)。
基建工程預算種類
按照國家規(guī)定:基本建設工程預算是隨同建設程序分階段進行的。由于各階段的預算制基礎和工作深度不同,基本建設工程預算可以分為兩類,即:一是概算;二是預算。概算有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和初步設計概算兩種,預算又有施工圖設計預算和施工預算之分,基本建設工程預算是上述估算、概算和預算的總稱。
工程建設定額
所謂“定額”是指從事經(jīng)濟活動時,對人、財、物的限定標準。如定員(定工時),定質(zhì)(定質(zhì)量)、定量(定數(shù)量)、定價(定價格)等,工程建設的產(chǎn)品價格是國家采取特定的方法和形式,即工程建設定額來確定的。 工程建設定額是建筑工程預算定額、綜合預算定額、核算定額、建筑安裝工程統(tǒng)一勞動定額、施工定額和工期定額等的總稱。它是實行“三算”制度的基礎。常言設計有概算,施工有預算,竣工有決算,這“三算”都是按照工程建設定額進行編制的。在社會主義國家中,定額是實行經(jīng)濟核算和編制計劃垢依據(jù),也是現(xiàn)代化科學管理的基礎和重要內(nèi)容。
司法鑒定程序
1. 司法鑒定申請
2. 司法鑒定機構
3. 委托受理(司法鑒定機構)
3.1 司法鑒定協(xié)議書
3.2 司法鑒定范圍
3.3 司法鑒定技術
3.4 司法鑒定現(xiàn)場
3.4.1 通知相關人員到場
3.4.2 現(xiàn)場鑒定人
3.4.3 現(xiàn)場鑒定信息不得透露
3.5 鑒定意見
3.5.1 標準套用
3.5.2 原因分析
3.5.3 鑒定意見(只是提供給法院審判的依據(jù))
3.6 司法鑒定咨詢
3.7 鑒定時限
3.8 終止鑒定
4. 司法鑒定人出庭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