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澆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用的建筑模板結構,主要由面板、支撐結構和連接件三部分組成。面板是直接接觸新澆混凝土的承力板;支撐結構則是支承面板、混凝土和施工荷載的臨時結構,保證建筑模板結構牢固地組合,做到不變形、不破壞;連接件是將面板與支撐結構連接成整體的配件。
上世紀70年代初,我國建筑結構以磚混結構為主,建筑施工用模板以木模板為主。 上世紀80年代初,各種新結構體系不斷出現(xiàn),現(xiàn)澆混凝土結構猛增。由于我國木材資源十分貧乏,在“以鋼代木”方針的推動下,我國研制成功了組合鋼模板先進施工技術,改革了模板施工工藝,節(jié)省了大量木材,鋼模板推廣應用面曾達到75%%以上,鋼模板生產(chǎn)廠曾達到1000多家,鋼模板租賃企業(yè)曾達到1.3萬多 家,年節(jié)約代用木材約1500萬立方米,取得了重大經(jīng)濟效果和社會效果。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建筑結構體系又有了很大發(fā)展,高層建筑、超高層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大量興建,大規(guī)模的基礎設施建設,城市交通和高速公路、鐵路等飛速發(fā)展,對模板、腳手架施工技術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國不斷引進國外的模架體系,同時也研制開發(fā)了多種新型模板和腳手架。當前,我國以組合式鋼模板為主的格局已經(jīng)打破,已逐步轉變?yōu)槎喾N模板并存的格局,組合式鋼模板的應用量正在下降,新型模板的發(fā)展速度很快。
支(拱)架預留施工拱度時,應考慮下列因素:
(1)支(拱)架承受全部荷載時的彈性變形。
(2)由于靜活載和沖擊荷載產(chǎn)生的彈性變形。
(3)加載后由于構件接頭擠壓所產(chǎn)生的非彈性變形。
(4)由于基礎沉降而產(chǎn)生的非彈性變形。
支(拱)架宜設置千斤頂、木楔、砂筒或其它便于松動支撐構件的支墊,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木楔宜使用刨光的硬木,其傾斜度不宜大于1:2;兩楔接觸面的壓力不宜大于2MPa。
(2)砂筒結構應經(jīng)設計確定。加置在砂上的壓力不應大于10MPa;砂筒內 應釆用質地堅硬、清潔并經(jīng)篩選的干砂,其粒徑宜為0.315mm~0.630mm;砂 筒在使用前應加置設計荷載(必要時可增加20%~50%的富余)進行預 壓;砂筒上的空隙應釆用不易開裂且富有伸縮性的油灰填塞。
(3)用于支墊的千斤頂要具有自鎖裝置。
(4)跨度為10m及以上的拱或跨度為24m及以上的梁不得使用木楔支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