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特別注意訴訟時效: 民間借貸由于大部分發(fā)生在親朋好友之間,很多人并沒有對它給予應有的重視。導致一些無賴之徒正好鉆了這個空子,采取賴賬、久拖、回避的方式,以逃避債務。 在此提醒大家: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是法律規(guī)定的訴訟時效。在此期間,你必須向借款人主張債權,2年之后,法院對你的債權不予保護;如果沒有寫明還款日期,適用長訴訟時效20年。
有關利息的約定要合法在民間借貸中,借貸雙方易產(chǎn)生矛盾的是利息。 法律對此有明確規(guī)定: (1)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fā)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以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2)當事人約定了利率標準發(fā)生爭議的,可以在不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的標準內(nèi)確定其利率標準。 (3)在有息借貸中,利率可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貸。 如果超過4倍(按現(xiàn)行利率,4倍是百分之29點多)也沒關系,多有糾紛時,法院不保護超出部分,但沒有糾紛時,就可以獲得更高收益。說明這條規(guī)定不具備懲罰性。 (4)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否則不受法律保護。 這條規(guī)定在司法實踐中具備一定的懲罰性,如果違反了該規(guī)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為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當初約定的倍數(shù),本來可以主張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5)當事人因借貸外幣、臺幣等發(fā)生糾紛的,出借人要求以同類貨幣償還的,可以準許。借款人確無同類貨幣的,可以參照償還時的外匯牌價折合人民幣償還。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參照中國銀行的外幣儲蓄利率計息。
民間貸款通俗的說也就是進行民間借款,這往往發(fā)生在私人之間,而由于當事人對相關法律知識的缺乏,因而可能沒有注意到其中的一些細節(jié),從而導致自身利益受到損害。
借款的返還期限: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nèi)返還。 借款展期: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出借人申請展期。出借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借款與利息、費用等的償還順序: 借款人除償還借款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費用的,當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并且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應當按照實現(xiàn)債權的有關費用、利息、借款的順序抵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