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意思是銀行、信用合作社等機構借錢給用錢的單位或個人,一般規(guī)定利息、償還日期。 [2] 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fā)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合同履行地 借貸雙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后未達成補充協議,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民間借貸糾紛中所謂“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有兩種情形:一是出借人所在地,二是借款人所在地。也就是說,當雙方當事人就案涉借款是否出借的事項產生糾紛時,借款人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當雙方當事人就案涉借款及利息是否返還或支付的事項產生糾紛時,出借人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民間無抵押貸款是指貸款人為滿足借款人短期消費需求而發(fā)放的人民幣信用貸款,不需要提供擔保。具體條件如下: -借款人必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借款人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并有當地城鎮(zhèn)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 -借款人具有正當的職業(yè)和穩(wěn)定的經濟收入,月工資性收入需在1000元以上; -借款人所在單位必須是經貸款人認可的行政或企事業(yè)單位,且需由貸款人代發(fā)工資。
民間無抵押貸款的合法性 民間無抵押貸款一般是合法的,當事人可以簽訂相應的借款合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時還款,則需要根據合同約定進行相應的追償。 民間無抵押貸款的利率限制 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約定的借貸利息不能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超過此利率的部分構成高利貸,屬于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