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勞務資質資質標準
企業(yè)資產:
(1)凈資產200萬元以上。
(2)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企業(yè)主要人員:
(1)技術負責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高級工以上資格。
(2)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3)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技術工人不少于50人。
承包業(yè)務范圍
可承擔各類施工勞務作業(yè)。
質量員
在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從事施工質量策劃、過程控制、檢查、監(jiān)督、驗收等工作的專業(yè)人員。
(1)參與進行施工質量策劃。
(2)參與制定質量管理制度。
(3)參與材料、設備的采購。
(4)負責核查進場材料、設備的質量保證資料,監(jiān)督進場材料的抽樣復驗。
(5)負責監(jiān)督、跟蹤施工試驗,負責計量器具的符合性審查。
(6)參與施工圖會審和施工方案審查。
(7)參與制定工序質量控制措施。
(8)負責工序質量檢查和關鍵工序、特殊工序的旁站檢查,參與交接檢驗、隱蔽驗收、技術復核。
(9)負責檢驗批和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評定,參與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驗收、評定。
(10)參與制定質量通病預防和糾正措施。
(11)負責監(jiān)督質量缺陷的處理。
(12)參與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13)負責質量檢查的記錄,編制質量資料。
(14)負責匯總、整理、移交質量資料。
材料員
在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從事施工材料的計劃、采購、檢查、統(tǒng)計、核算等工作的專業(yè)人員。
(1)參與編制材料、設備配置計劃。
(2)參與建立材料、設備管理制度。
(3)負責收集材料、設備的價格信息,參與供應單位的評價、選擇。
(4)負責材料、設備的選購,參與采購合同的管理。
(5)負責進場材料、設備的驗收和抽樣復檢。
(6)負責材料、設備進場后的接收、發(fā)放、儲存管理。
(7)負責監(jiān)督、檢查材料、設備的合理使用。
(8)參與回收和處置剩余及不合格材料、設備。
(9)負責建立材料、設備管理臺帳。
(10)負責材料、設備的盤點、統(tǒng)計。
(11)參與材料、設備的成本核算。
(12)負責材料、設備資料的編制。
(13)負責匯總、整理、移交材料和設備資料。
資料員
在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從事施工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歸檔、移交等工作的專業(yè)人員。
(1)參與制定施工資料管理計劃。
(2)參與建立施工資料管理規(guī)章制度。
(3)負責建立施工資料臺帳,進行施工資料交底。
(4)負責施工資料的收集、審查及整理。
(5)負責施工資料的往來傳遞、追溯及借閱管理。
(6)負責提供管理數據、信息資料。
(7)負責施工資料的立卷、歸檔。
(8)負責施工資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
(9)負責施工資料的驗收與移交。
(10)參與建立施工資料管理系統(tǒng)。
(11)負責施工資料管理系統(tǒng)的運用、服務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