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簽證時,資料清單里包含各種證明,在職證明就是其中非常常見的一種。在職證明,顧名思義,是經(jīng)由單位開具的、體現(xiàn)你在該單位實際任職的一種證明。通常須包含如下信息:
1、申請人姓名、職務(wù),收入和工作年限。
2、出行目的,訪問時間和出行費用的承擔方。
3、確認返還后保留職位。
4、注明擔保申請人按期回國。
5、負責人姓名、職務(wù)及其簽字。
6、單位名稱,詳細地址,聯(lián)系電話和傳真。
要注意的是在職證明通常需要和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組織機構(gòu)代碼證一同提供。
工作收入證明模板
茲有_____同志,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居住地址_________,自___年__
月__日至今在我單位工作,任___職務(wù).該同志的勞動用工形式屬于____,其本人月收入
為人民幣(大寫)_____元.
特此證明
上述內(nèi)容真實無誤,我單位對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單位公章或勞資部門章)年月日
在職證明內(nèi)容包含什么? 1、使用公司抬頭紙。 2、文字內(nèi)容要么全中文,要么全英文。 3、注明公司的地址、電話(傳真號、網(wǎng)頁、電子郵箱,如適用,可寫上)。 4、標注出具證明的具體日期。 5、注明此次旅行/商務(wù)的具體目的地和具體的起止時間。 6、證明申請人回國后將繼續(xù)在本公司任職。 7、明確支付旅行費用的個人或機構(gòu)(雇主、邀請方或者申請人本人支付)。 8、公司負責人簽名,一般是親筆簽名(負責人是自己的情況除外,特殊情況下可使用電子簽名)。 9、注明簽名負責人的姓名和職位。 10、注明申請人姓名、職務(wù)、工資和在職時間/入職時間。 11、加蓋公司公章。
工作證明是指用人單位為證明員工在企業(yè)或單位工作期間的身份、工作經(jīng)歷和能力等方面提供的證明文件。工作證明通常由用人單位的人事部門出具,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在求職、升學、移民、社保等方面都有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