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具個人的工作收入證明需要先向公司單位開收入證明的申請,開具收入證明后需要加蓋公章,具體內容如下:
1、向單位人力資源部提出開收入證明的申請,說明《收入證明》適用的機構及具體的用途。
2、人力資源部依照公司的收入證明模板開具《收入證明》,并加蓋公章,公章可為企業(yè)公章或人事專用章。
3、在填寫《收入證明》時,需要注意《收入證明》一般含有員工姓名、入職日期、崗位、身份證號、公司聯系方式,收入證明用途等信息。填寫內容需要確認無誤。
4、除了《收入證明》還有自己的銀行流水賬單是可以作為證明材料的,有收入肯定要入賬到銀行卡,到開戶行打印一份流水賬單即可。
工作證明是證明工作者本人,持續(xù)或正在從事某項專業(yè)性工作或崗位的現實情況,有效年限,以確定能滿足參與某種考試或活動、組織的條件。內容一般包含工作者個人基本信息、工作年限、工作崗位,加蓋單位公章后有效。
此類證明一般用在準入類資格考試或有參與條件限制的組織、活動,比如一級建造師考試、注冊造價工程師考試等。
工作證明
茲有本公司________同仁,性別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累計從事________相關管理工作共________年。
在單位工作期間,該同仁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guī),無違反職業(yè)道德的行為。
特此證明!
單位名稱(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在職證明是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生活經營活動中,所需要的對個在職情況及收入的一種證明,一般在辦理主要是出國簽證使用。
在職證明的注意事項:
1、在職證明要注意書寫格式,如果是跟旅行社走,可以跟他們索取范本格式。
2、開工作證明必須要蓋"鮮章"也就是收入證明復印是無效的。
3、蓋的章必須是單位的公章。而且必須是圓章。
4、有的國家還需要提供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除了擁有在職證明+執(zhí)照副本,有的領事館還要進行電話回訪需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