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證明是證明工作者本人,持續(xù)或正在從事某項專業(yè)性工作或崗位的現(xiàn)實情況,有效年限,以確定能滿足參與某種考試或活動、組織的條件。內(nèi)容一般包含工作者個人基本信息、工作年限、工作崗位,加蓋單位公章后有效。
此類證明一般用在準入類資格考試或有參與條件限制的組織、活動,比如一級建造師考試、注冊造價工程師考試等。
工作證明書寫格式參考
茲有我單位_________(同志)(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部門,
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已有___________年,特此證明.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
特此證明。
本證明僅用于證明我公司員工的工作。
單位名稱(蓋章):
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作證明辦理方式: 一、找在職單位人事部辦理,有些企業(yè)是不愿意開或者開起來要等很久。 二、可以來電聯(lián)系我們代開,快速,省心。
需要開工作證明的幾種情況:1、申請簽證使用;2、申請信用卡、貸款使用;3、就業(yè)考試使用;4、職稱評定;5、申請交通補貼。工作證明需包含申請人的姓名、身份證號、所在部門、所屬崗位、工作年限、獲得技能以及單位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