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證明范本】
日本國駐青島總領事館:
茲有我單位____(姓名)_________(護照號碼)申請前往貴國旅行。____為我單位____(職務),____(年/月)進入我單位,為單位服務____年,年收入____元。我單位同意____(申請人)于____(月/日)至____(月/日)期間休假,在貴國期間一切費用(包括機票、住宿、醫(yī)療保險及其他費用)將由其本人承擔。___(申請人姓名)在旅行結束后,將按時回國,繼續(xù)為我公司服務。
領導簽名:
單位名稱(并蓋公章):
單位電話:
工作證明是證明工作者本人,持續(xù)或正在從事某項專業(yè)性工作或崗位的現(xiàn)實情況,有效年限,以確定能滿足參與某種考試或活動、組織的條件。內容一般包含工作者個人基本信息、工作年限、工作崗位,加蓋單位公章后有效。
此類證明一般用在準入類資格考試或有參與條件限制的組織、活動,比如一級建造師考試、注冊造價工程師考試等。
需要開工作證明的幾種情況:1、申請簽證使用;2、申請信用卡、貸款使用;3、就業(yè)考試使用;4、職稱評定;5、申請交通補貼。工作證明需包含申請人的姓名、身份證號、所在部門、所屬崗位、工作年限、獲得技能以及單位名稱。
工作證明是指用人單位為證明員工在企業(yè)或單位工作期間的身份、工作經(jīng)歷和能力等方面提供的證明文件。工作證明通常由用人單位的人事部門出具,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在求職、升學、移民、社保等方面都有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