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所有人以房契作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產權仍由產權所有者自行管理,債權人只按期取息,而無使用管理房屋的權利,待借款還清,產權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終結。如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則債權人有權依法處分抵押房屋,并在處分抵押房屋所得價款中優(yōu)先受償。
抵押品分類
要規(guī)范抵押貸款的操作程序,必須正確把握抵押貸款中的法律依據和操作原則。在我國,實行的抵押貸款,根據抵押品的范圍,大致可以分為六類:
(1)存貨抵押,又稱商品抵押,指用工商業(yè)掌握的各種貨物,包括商品、原材料,在制品和制成品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
(2)客賬抵押,是客戶把應收賬款作為擔保取得短期貸款。
(3)證券抵押,以各種有價證券如:股票、匯票、期票、存單、債券等作為抵押,取得短期貸款。
(4)設備抵押,以機械設備、車輛、船舶等作為擔保向銀行取得定期貸款。
(5)不動產抵押,即借款人提供如: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抵押,取得貸款。
(6)人壽保險單抵押,是指在保險金請求權上設立抵押權,它以人壽保險合同的退保金為限額,以保險單為抵押,對被保險人發(fā)放貸款。
抵押特征
(1)房屋抵押是原債權債務關系的擔保,原債權債務關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從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為前提條件,本身不能獨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權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況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應謹慎保養(yǎng)所抵押房屋。
(3)負有清償債務義務的一方不履行義務時,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權,不依靠債務人的行為即可實現其權利。
(4)抵押物須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須對抵押的房屋擁有所有權,如果抵押房屋是國有房屋,則抵押人必須對該抵押房屋享有處分權。
(5)房屋抵押權的設定,一般采用書面形式,并應明確規(guī)定擔保的范圍。
(6)房屋抵押人將房屋抵押后,并不喪失房屋的所有權,因此,抵押人應自己承擔房屋意外滅失的風險。
(7)房屋抵押權是一種擔保物權。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經房屋抵押權人同意,將抵押房屋轉給第三人時,房屋抵押權人對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權,房屋受讓人因此受到的損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擔。
余杭房產抵押貸款的風險及注意事項
1. 借款人需注意選擇正規(guī)、可靠的銀行或貸款機構進行申請,避免遭受不良中介的欺詐。
2. 在簽訂合同前,務必仔細閱讀合同條款,確保自己完全理解合同內容。
3. 借款人應確保自己有足夠的還款能力,避免因無法按期償還貸款而引發(fā)法律糾紛和經濟損失。
4. 在進行房產抵押貸款前,建議咨詢專業(yè)律師或金融顧問的意見,以確保自己的利益得到程度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