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記錄:內容同住院病歷,但重點更突出、更簡要。入院記錄不逐項列標題,以敘述方式按主訴、現病史等住院病歷標題的順序分段書寫,后寫初步診斷;病名可按主次順序排列,不冠數碼(一般可從入院病歷,逐個復制粘貼而來)。
病程記錄包括首次病程記錄、主任醫(yī)師查房記錄、主治醫(yī)師查房記錄、普通查房記錄。入院當天寫首次病程記錄,第二天寫主任醫(yī)師查房記錄,第三天寫主治醫(yī)生查房記錄(若本來就是主治或者副主任,可先寫主任查房、副主任查房,普通查房),第四天寫普通查房記錄。后面根據病情來,病情重的每天都需要寫查房記錄,病情輕的可以隔3天寫一次。
病歷書寫內容如下:(1)患者自覺癥狀、精神狀態(tài)、情志、飲食及睡眠情況的變化,新出現的癥狀與體征的改變,并發(fā)癥的發(fā)生等。(2)特殊檢查的結果及其分析、判斷,操作的經過情況,療效及其反應,重要醫(yī)囑的更改及理由。(3)病情分析及今后診療意見和計劃。(4)本科各級醫(yī)師對診斷及的意見。(5)他科會診的意見。(6)病情告知及與家屬或有關人員的談話記錄。(7)原診斷的修改、補充以及新診斷的確定,并說明其根據。(8)對住院時間較長的患者,應定期作出階段小結。
患者在住院期間出現其他科情況,經有關科會診同意轉科后,應書寫轉科記錄,內容包括主要病情、診治經過、轉出理由、本科診斷、目前情況及措施,以供轉入科室參考。當患者由其他科轉入時,應書寫入科記錄,將患者轉科原因、轉科前病情及轉入時問診及檢查結果作摘要記錄,重點寫明轉入本科診治的疾病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