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使用許可證:是指對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進行許可,證書編號以TSU開頭,后面跟上相應的設備類別代碼和序號,如TSU01***-20表示鍋爐使用許可證,TSU03*-20**表示電梯使用許可證等。特種設備使用許可證的作用是保證特種設備的使用符合國家的和節(jié)能要求,防止發(fā)生事故和浪費能源。
提交申請:申請單位應當向相應的許可機關提交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的資料和文件,如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申請表、自評報告、質量保證手冊、技術文件、設備清單、人員名單、培訓證書、檢驗檢測報告等。
發(fā)放證書:許可機關在收到評審報告后,應當根據(jù)評審意見,對申請單位是否符合許可條件進行審定,對符合許可條件的,出具許可證書,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出具不予許可通知書,并說明理由。許可機關應當在收到評審報告后20個工作日內作出許可決定。
許可單位在許可證有效期內,發(fā)生許可項目、許可范圍、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等變更的,應當在變更后30個工作日內,向原許可機關提出變更申請,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變更手續(xù)。許可單位未辦理變更手續(xù)的,許可機關有權撤銷其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