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申請:申請單位應當向相應的許可機關(guān)提交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guān)的資料和文件,如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gòu)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申請表、自評報告、質(zhì)量保證手冊、技術(shù)文件、設備清單、人員名單、培訓證書、檢驗檢測報告等。
自然循環(huán)鍋爐有何特點?
答:自然循環(huán)鍋爐主要的特點是有一個汽包,鍋爐蒸發(fā)受熱面通常就 是由許多管道組成的水冷壁。汽包是省煤器、過熱器、蒸發(fā)受熱面的分隔容 器,所以給水的預熱、蒸發(fā)和蒸汽過熱等各個受熱面有明顯的分界。
汽包中裝有汽水分離裝置,從水冷壁進入汽包的汽水混合物既在汽包中 的汽空間,也在汽水分離裝置中進行汽水分離,以減少飽和蒸汽帶水。鍋爐 的水容量及其相應的蓄熱能力較大,負荷變化時,汽包水位與蒸汽壓力變化 速度慢,對機組調(diào)節(jié)要求較低。但由于水容量大,加上汽包壁厚,故受熱與 冷卻都不易均勻,使啟停速度受限制。水冷壁管出口含汽率低,對較大的含 鹽量可以進行排污,故對蒸汽品質(zhì)要求可低些。金屬消耗量大,成本高。
壓力容器
汽車罐車、鐵路罐車、罐式集裝箱。
年度檢驗:每年至少檢驗一次。
檢驗:狀況等級為1級、2級的,汽車罐車每5年至少檢驗一次,鐵路罐車每4年至少檢驗一次,罐式集裝箱每5年至少檢驗一次;狀況等級為3級的,汽車罐車每3年至少檢驗一次,鐵路罐車每2年至少檢驗一次,罐式集裝箱每2.5年至少檢驗一次。
耐壓試驗:每6年檢驗一次。
氣瓶
盛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每2年檢驗一次。
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3年檢驗一次。
盛裝惰性氣體的氣瓶,每5年檢驗一次。
液化石油氣鋼瓶,按國家標準進行檢驗。在用的YSP-15型、YSP-10型、YSP-5.0型、YSP-2.0型、YSP-0.5型鋼瓶,自制造日期起,次至第三次的檢驗周期均為4年,第四次的檢驗周期為3年;YSP-50型鋼瓶,每3年檢驗一次。
車用液化石油氣鋼瓶每5年檢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