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招標投標法》相關規(guī)定,雖然承包人應發(fā)包人要求提交履約保函是應該的,但是承包人可以在保函形式和內容方面與發(fā)包人進行協(xié)商,增加索賠難度,制約發(fā)包人惡意索賠。承包人可以選擇有條件保函以保障自己的權益,且將條件明確約定在保函條款中。如果發(fā)包人堅持讓承包人提供無條件保函形式,則可以要求發(fā)包人拿出合法依據或者要求發(fā)包人提供支付工程款擔保。
招標人必須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規(guī)定出中標單位提交履約保證金時,此項條款方為有效,如果在招標書中沒有明確規(guī)定,在中標后不得追加。這就維護了招標中要約的真實性和投標人的權益,工程招標人可以根據自身的條件 選擇對該項工程是否投標。因此,履約保證金具有選擇性。
預付款保函與履約款保函的區(qū)別,兩者的適用范圍都非常廣泛,政府采招項目,大型房地產公司的招標項目,鐵路物資招標項目、南方電網、國家電網的招標項目、中國移動、聯(lián)通等都會明確要求必須提供此類保函,以保證項目的規(guī)范性。 廣義上履約保函包括了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質量保修保函等,預付款保函其實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履約保函。 有時候一個項目中只要求提供一個履約保函。而不需要預付款保函,因為有的項目就沒有預付款,有時候會要求履約、預付款保函同時開具,具體情況須當以實際項目而定。
預付保函又稱還款保函及退款保函,在貿易合同中還可以成為定金保函。在大額交易中,買方或業(yè)主在合約簽訂后的一定時間內預先需向供貨方支付一定比例的款項作為執(zhí)行合同的啟動資金,由于該款項是對供貨方在履約之前所作的預付,買方為了避免日后由于供貨方拒絕履行義務或者無法履行義務,卻不退款而無端遭到損失,通常要求供貨方在買方預付之前的若干日內通過其銀行開出預付保函,有銀行作出承諾,一旦申請人未能履約或者是無法全部履約(不管這種行為是有意的或者是無意造成的),擔保行將在收到買方提出的索賠后,向其返還這筆與預付金額等值的款項,或者相當于合約尚未履行部分相當比例的預付金額,使買方能夠順利的收回所預付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