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裝置檢測單位的管理實行年度報告制度,應當在資質證有效期滿三個月前向原認定機構提出延續(xù)申請,并按照規(guī)定報送年度報告。此外,取得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單位在資質證有效期內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發(fā)生變更的,應當在法人資格管理部門變更登記后三十個工作日內,向原資質認定機構申請辦理資質證變更手續(xù)。
ISO17025是實驗室認可服務的國際標準,舊版本是2005年5月發(fā)布的,全稱是ISO/IEC17025:2005-5-15《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O17025標準是由國際標準化組織ISO/CASCO(國際標準化組織/合格評定委員會)制定的實驗室管理標準,該標準的前身是ISO/IEC導則25:1990《校準和檢測實驗室能力的要求》。國際上對實驗室認可進行管理的組織是“國際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ILAC)”,由包括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CNACL)在內的44個實驗室認可機構參加。
可在認可項目范圍內使用認可標志。
認可標志是指CNAS頒發(fā)給已認可實驗室的,并允許已認可實驗室在規(guī)定范圍內使用的表明其獲得者得CNAS認可資格的圖形標識。為確保CNAS和獲認可實驗室的利益,CNAS依據(jù)國際相關要求制定了嚴格的認可標志管理要求,并對冒用、濫用的行為規(guī)定了相應的處理措施,這些措施包括必要時的訴訟。通過這些手段,可以保障CNAS和獲認可實驗室的正當利益,同時,也有利于降低和減少對CNAS和獲認可實驗室正當權益的侵害行為。
ISO17025標準,主要包括:定義、組織和管理、質量體系、審核和評審、人員、設施和環(huán)境、設備和標準物質、量值溯源和校準、校準和檢測方法、樣品管理、記錄、證書和報告、校準或檢測的分包、外部協(xié)助和供給、投訴等內容。該標準中核心內容為設備和標準物質、量值溯源和校準、校準和檢測方法、樣品管理,這些內容重點是評價實驗室校準或檢測能力是否達到預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