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函又稱“銀行保證書”、“銀行信用保證書”,簡稱“保證書”,銀行作為保證人向受益人開立的保證文件。銀行保證被保證人未向受益人盡到某項義務時,則由銀行承擔保函中所規(guī)定的付款責任。保函內容根據具體交易的不同而多種多樣,在形式上無一定的格式,對有關方面的權利和義務的規(guī)定、處理手續(xù)等未形成一定的慣例。遇有不同的解釋時,只能就其文件本身內容所述來作具體解釋。
履約保證金和質保金的區(qū)別:
,資金來源不同。履約保證金一般來自承包方的流動資金,在施工前付給發(fā)包方。質量保證金是發(fā)包方與承包方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或承包方在工程保修書中承諾,在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從應付的建設工程款中預留的用以維修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內出現(xiàn)的質量缺陷的資金。
第二,約束的目的不同。履約保證金的目的是擔保承包人完全履行合同,主要保證工期和質量符合合同的約定。履約保證金的功能,在于承包人違約時,賠償發(fā)包人的損失,也即如果承包人違約,將喪失收回履約保證金的權利,且,并不以此為限。質量保證金則更多的是一種約束工程質量的手段。
第三,保證金的比例和返還時間不同。履約保證金的比例為工程造價的5%-10%,具體執(zhí)行比例由發(fā)包人根據工程造價情況確定,承包人順利履行完畢自己的合同義務,發(fā)包人必須全額返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比例可參照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的要求按工程造價5%左右預留保證金,具體比例雙方可協(xié)商,在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開始計算缺陷責任期,責任期內承包人須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到期后,承包人向發(fā)包人申請返還保證金。
稅款保付反擔保函:
是指對在銀行開戶的加工貿易企業(yè),銀行可為該企業(yè)出具以中國銀行為受益人的反擔保函。加工貿易企業(yè)在開展加工貿易業(yè)務中為免向海關繳納稅款保證金,需委托中國銀行出具以海關為受益人的稅款保付保函。
履約擔保的種類包括:工程合同履約擔保、工程招投標履約擔保、技術轉讓合同履約擔保、貿易合同履約擔保、房地產交易擔保、機動車交易擔保、房屋產權過戶交易擔保、企業(yè)產權過戶交易擔保、合約對沖押金/預付款/質量保證金擔保、中介費/傭金擔保、產品質量擔保、出國留學經濟擔保、個人分期付款消費擔保、訴訟保全擔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