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函的兩個特點:
1、保函依據(jù)商務合同開出,但又不依附于商務合同,具有獨立法律效力。當受益人在保函項下合理索賠時,擔保行就必須承擔付款責任,而不論委托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實際事實。即保函是獨立的承諾并且基本上是單證化的交易業(yè)務。
2、銀行信用作為保證,易于為合同雙方接受。
履約保證金和質保金的區(qū)別:
,資金來源不同。履約保證金一般來自承包方的流動資金,在施工前付給發(fā)包方。質量保證金是發(fā)包方與承包方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或承包方在工程保修書中承諾,在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從應付的建設工程款中預留的用以維修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內出現(xiàn)的質量缺陷的資金。
第二,約束的目的不同。履約保證金的目的是擔保承包人完全履行合同,主要保證工期和質量符合合同的約定。履約保證金的功能,在于承包人違約時,賠償發(fā)包人的損失,也即如果承包人違約,將喪失收回履約保證金的權利,且,并不以此為限。質量保證金則更多的是一種約束工程質量的手段。
第三,保證金的比例和返還時間不同。履約保證金的比例為工程造價的5%-10%,具體執(zhí)行比例由發(fā)包人根據(jù)工程造價情況確定,承包人順利履行完畢自己的合同義務,發(fā)包人必須全額返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比例可參照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的要求按工程造價5%左右預留保證金,具體比例雙方可協(xié)商,在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開始計算缺陷責任期,責任期內承包人須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到期后,承包人向發(fā)包人申請返還保證金。
履約保證金和投標保證金的區(qū)別:
,提交主體不同。投標保證金由所有投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僅由中標人提交。
第二,保證金的期限不同。投標保證金應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投標保證金期限內提交,一般在投標同時提交;履約保證金應在簽定正式施工合同前提交;投標保證金返還時間為簽定施工合同或提供履約保證時的第28天;履約保證金返還時間為工程經(jīng)驗收合格之日或合同約定時間。
第三,法律后果不同。沒有按照招標文件提交投標保證金或所提供的投標保證金有瑕疵的,按廢標處理;提交投標保證金但違反下述方投標保證金的兩種情況之一,沒收投標保證金;沒有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將失去訂立合同的資格,并沒收投標保證金。提交履約保證金方不履行合同,接受方可按合同約定沒收保證金,并不以此為限;接受方不履行合同,須向提交方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并不以此為限。
第四,設立目的不同。投標保證金的目的是投標人在有效期內不能撤回其投標文件;一旦中標,必須在規(guī)定期限內提交履約保證金或簽署合同。履約保證金的目的保證完全履行合同,主要要保證按合同約定的質量和工期條款履行合同。
履約擔保的種類包括:工程合同履約擔保、工程招投標履約擔保、技術轉讓合同履約擔保、貿易合同履約擔保、房地產交易擔保、機動車交易擔保、房屋產權過戶交易擔保、企業(yè)產權過戶交易擔保、合約對沖押金/預付款/質量保證金擔保、中介費/傭金擔保、產品質量擔保、出國留學經(jīng)濟擔保、個人分期付款消費擔保、訴訟保全擔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