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函的格式內容
銀行保函的內容根據交易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1、基本欄目
包括:中聯(lián)銀融資擔保 保函的編號,開立日期,各當事人的名稱、地址,有關交易或項目的名稱,有關合同或標書的編號和訂約或簽發(fā)日期等。
2、責任條款
即開立保函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在保函中承諾的責任條款,這是構成銀行保函的主體。
3、保證金額
是開立保函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所承擔責任的金額,可以是一個具體的金額,也可以是合同有關金額的某個百分率。如果擔保人可以按委托人履行合同的程度減免責任,則必須作出具體說明。
4、有效期
即遲的索賠日期,或稱到期日,它既可以是一個具體的日期,也可以是在某一行為或某一事件發(fā)生后的一個時期到期。例如:在交貨后三個月或六個月、工程結束后30天等。
5、索賠方式
即索賠條件。是指受益人在任何情況下可向開立保函的銀行提出索賠。對此,國際上有兩種不同的處理方法:一種是無條件的或稱“見索賠償”保函;另一種是有條件的保函。索賠形式一般為見索即賠。
分類
根據保函與基礎交易合同的關系
⑴從屬性保函(Letter of Accessory Guarantee)
⑵獨立性保函(Letter of Independence Guarantee)
根據保函索賠條件的不同
⑴無條件保函(Unconditional L/G)
⑵有條件保函(Conditional L/G)
根據保函的使用范圍不同
⑴進口類保函
⑵出口類保函
履約保函
在一般貨物進出口交易中,履約保函又可分為進口履約保函和出口履約保函。
⒈進口履約保函。
進口履約保函是指擔保人應申請人(進口人)的申請開給受益人(出口人)的保證承諾。保函規(guī)定,如出口人按期交貨后,進口人未按合同規(guī)定付款,則由擔保人負責償還。這種履約保函對出口人來說,是一種簡便、及時和確定的保障。
⒉出口履約保函
出口履約保函是指擔保人應申請人(出口人)的申請開給受益人(進口人)的保證承諾。保函規(guī)定,如出口人未能按合同規(guī)定交貨,擔保人負責賠償進口人的損失。這種履約保函對進口人有一定的保障。
還款保函
還款保函又稱預付款保函或定金保函。是指擔保人應合同一方當事人的申請,向合同另一方當事人開立的保函。保函規(guī)定,如申請人不履行他與受益人訂立合同的義務,不將受益人預付或支付的款項退還或還款給受益人,擔保人向受益人退還或支付款項。
除上述兩種保函外,還可根據其他功能和用途的不同,分為其他種類的保函,如:投標保函、補償貿易保函、來料加工保函、技術引進保函、維修保函、融資租賃保函、借款保函等等。
一般情況下,辦理銀行保函有以下步驟:
一、經辦人應與業(yè)務部門加強溝通,隨時掌握企業(yè)投標、中標、合同談判、簽約及合同執(zhí)行每一個環(huán)節(jié)的情況,熟悉標書及合同中有關銀行保函的條款,弄清銀行保函的具體要求,必備的擔保內容及保函開具及送達后,受理人或受益人應確認的文件。
二、選擇保函的開具銀行。 經辦人要按標書或合同中規(guī)定的要求在招標人(業(yè)主)可接受的當地銀行或者選擇在我國的銀行抑或其他國際性銀行開具保函。選擇保函的開具銀行時,要符合標書或合同中規(guī)定的銀行信譽、支付方式的要求。
如果合同中規(guī)定業(yè)主可用兩種貨幣向承包人結算。那么,在選擇擔保行時,承包人應注意所選的擔保行是否可用二種相應的貨幣開具保函。另外,經辦人還應與所選定的擔保行商定保函手續(xù)費的取費標準、付款方式、保函所需押金(付款準備金)的存入、抵押形式及數量、幣種。
三、正式書面委托銀行開具保函時,經辦人須送上有關標書或合同文件,并存入必要數量的保證金或辦理好有關抵押手續(xù),由擔保行根據標書或合同中有關條款正式開具保函。
四、開具保函后,投標人或承包人應及時向招標人、業(yè)主送達或通過當地銀行代交保函。 保函的遞交方式,主要有招標人或承包人親自遞交、郵寄、銀行傳遞等。有的合同規(guī)定,招標人或業(yè)主為保護自身利益,只接受當地銀行開出的保函。
如果委托人與當地銀行沒有業(yè)務往來關系,又無資金存入當地銀行時,則可以先在我國或第三國的銀行開具保函到當地銀行,再由當地銀行向招標人或業(yè)主簽發(fā)保函。應注意的是,不管用何種方式遞交銀行保函,都應該要求招標人或業(yè)主等在收到保函后,出具收到保函的證明文件。
五、在保函有效期內,經辦人要密切與擔保銀行的聯(lián)系,隨時向擔保銀行提供足以證明合同義務履行的文件、資料,要求逐步減少擔保金額或注銷擔保金額。
如有的合同是一次性履行合同義務,當一次性的合同義務履行完畢后,經辦人應盡快將有關文件送給擔保銀行,并聲明拒絕招標人的任何索賠,必要時還可要求擔保銀行通知招標人或業(yè)主。
如有的合同是多次履行合同義務的,則每履行完其中一項義務后,經辦人就應當向銀行提供一次文件(提單、發(fā)票、完工證書、驗收證明等),并要求遞減擔保金額,以拒絕招標人對這一項義務的索賠。企業(yè)的業(yè)務部門和財務部門應密切配合共同完成這項工作,以防止或減少對外經濟合同中產生的不必要糾紛和不應當承擔的賠償。
保函又稱“擔?!?,是銀行應申請人的要求向受益人開出的、保證申請人或被擔保人履行與受益人簽定的合同項下義務的書面承諾。
保函的種類很多,用途十分廣泛,可適用于商品、勞務、技術貿易,工程項目承包、承建,物資進出口報關,向金融機構融資,大型成套設備租賃,訴訟保全,各種合同義務的履行等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