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提取,是指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積金提取辦理的相關部門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xù),將公積金賬戶內的部分或全部金額提取到個人銀行賬戶。
公積金提取可分為約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銷戶提取三種類型。
辦理公積金提取,需提前到指定銀行申領公積金聯名卡,提取的公積金將直接轉入聯名卡儲蓄賬戶中。
約定提取
公積金約定提取是指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等情況而辦理公積金提取的職工及其配偶,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相關申請,按照申請時填寫的約定時間,由公積金管理中心按時將提取的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的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中。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zhí)崛∽》抗e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xié)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guī)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重新就業(yè)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yè)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qū)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guī)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突發(fā)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公積金提取
1、《突發(fā)事件提取申請表》(單位蓋章);
2、所屬職工配偶或直系血親發(fā)生的突發(fā)事件,需提供能夠證明與本人關系的證明材料;
3、職工所在單位或所在街道予以核實后出具的提取證明;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6、如遇重大疾病,除提供本條1至5項證明材料外還須提供:a、醫(yī)院的診斷證明;b、醫(yī)院提供的個人藥費支出清單; c、其他重大疾病還須提供家庭收入證明,d、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沒有工作人員由所在街道居委會開具相關證明;
7、如遇不可預見事故和災難,除提供本條1至5項證明材料外還須提供:a、單位、街道辦事處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b、個人承擔費用的明細發(fā)票;c、家庭收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