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設施對于保障行車、減輕潛在事故程度,起著重要作用。良好的設施系統(tǒng)應具有交通管理、防護、交通誘導、隔離封閉、防止眩光等多種功能。為了防止交通事故,保證交通順適,發(fā)揮道路的功能,必須設置交通措施,根據(jù)交通流的需要及地形、地物的情況,道路上必要時應設置人行跨路橋(包括地下人行橫道),柵欄、照明設施、視線誘導標志,緊急聯(lián)絡設施及其他類似設施等。
路面標線:包括禁止標線、指示標線、警告標線等,是直接在路面上用漆類噴刷或用混凝土預制塊等鋪列成線條、符號,與道路標志配合的交通管制設施。例如,路面標線種類較多,有行車道中線、停車線豎面標線、路緣石標線等。標線有連續(xù)線、間斷線、箭頭指示線等,多使用白色或黃色漆。
交通標志牌立柱,顧名思義,是支撐并固定交通標志的立柱結(jié)構(gòu)。而“標志桿”這一稱謂,實際上是對其功能和形態(tài)的一種直觀描述。在交通設施領域,為了便于溝通與理解,人們常將具有標志性作用的立柱統(tǒng)稱為“標志桿”。這一稱呼簡潔明了,既突出了其支撐標志牌的核心功能,又便于在行業(yè)內(nèi)廣泛使用。因此,交通標志牌立柱自然而然地成為了“標志桿”的代名詞。
幾個常見標志牌上的數(shù)字意思:
一.限速標志:表示機動車駛?cè)肭胺降缆分畷r速限制。詞表直射在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限速路段的起點。
二.限制速度標志:表示在該標志解除了向前方限制速度標志的鏈接內(nèi),汽車的行駛速度(單位為km/h )不能超過標志所示的數(shù)值。 設定為需要限制車輛速度的路段的起點。 上圖表示限制速度40 km/h。
三.釋放:表示限速路段的結(jié)束。它位于車速受到限制的路段的末端。標志顏色為白底、黑圈、黑細斜杠、黑字。上圖表示限制速度為40km/h的路段結(jié)束。
四.限制寬度:表示裝載寬度超過標記值的車輛被禁止通過。這一標示被設置在較大容許力度被限定的地區(qū)。
五.質(zhì)量標志:指總質(zhì)量超過標志所示值的車輛被禁止通過。設在需要限制車輛質(zhì)量的橋梁兩端。下圖表示禁止裝載總質(zhì)量超過10噸的車輛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