墳地的購置視家族財力而定,有一塊地、二塊地、三塊地之分。一塊地大約3至5畝不等,家族中的祖先和已成家立業(yè)的才能在正位下葬,早夭的兒女均在邊角地掩埋;二塊地10畝8畝不等,包括前地、后地。前地葬祖先,后地葬未結(jié)過婚的、未成年而早夭男女以及侍妾等旁庶人員,一般是前地大、后地小;三塊地的分布與二塊地類似,只是第三塊占的比例極小,稱“起土地”,每年掃墓時添墳之土即來源于此。
現(xiàn)代喪禮,因茶房這一職業(yè)的取締,停尸一般由自家人辦理,或請稍懂些舊禮的人俗稱“大了(音liǎo)”幫助料理。停尸還限于死于家中者,若不是死于家中,則尸體多放于醫(yī)院停尸房或殯儀館中,因此,無須舉行停尸儀式。
報喪
死者如為移民,家人在請茶房的同時,要派人攜供品、黃錢等到土地廟或城隍廟“報廟”,為土地爺、城隍爺燒香、送漿水,俗稱“送財送水”。在人們的意識里,這似乎意謂著給亡故的親人在陰曹上了戶口。土著之家則無此習俗。
尸體安放停當,家屬要進行兩方面的報喪儀式,一是在宅院門口貼“門報兒”、“銘旌”,懸掛“楮錢紙”,立“幡桿”;二是由孝子執(zhí)“六子”(報喪帖子)到親友家報喪。門報兒相當于告示,長約30厘米,寬約10厘米,白紙黑字,貼于宅院門口。上寫有“恕報不周”或“恕不遍訃”四個大字,右下為“×宅之喪”四個小字。門報書寫極為講究,也有許多“媽媽例兒”。舊時,使用繁體字,喪字本作“▲”,在寫門報時不能寫2個口,后來又對“恕”和“周”兩個字有了限制,即其字中口都以“×”或“△”代替。所有這些禁忌都表示家里走了一“口”人,別再帶走其他人了。
圓墳 是一種祭奠形式。在葬后3日舉行,家屬都要到墳前行圓墳禮,為墳培土。還要燒紙錢、上供品,并由死者孫子、孫女(童男童女)繞墳正轉(zhuǎn)3圈,反轉(zhuǎn)3圈,謂之“開門”。人們認為開門后便可以和死者交流感情、敘述衷腸,死者也可接到晚輩們的祭奠和送去的金錢、食物等,在陰間生活富足,不愁錢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