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孝:按儒教的傳統(tǒng),孝子應(yīng)該守護在父母墓的周圍三年(每個人在三歲前,基本都不離開父母懷抱,此三年感念父母恩,很多村莊也是這樣產(chǎn)生的),期間避免娛樂、飲酒食肉、夫妻同房等。 牌位:家人用香燭祭品供奉寫有死者名字的牌位。 掃墓:親友于清明節(jié)(介之推于這一日去世)期間修理、打掃墓地。
二次葬 許多原始文化認為死者自人世通往冥府,中間須歷經(jīng)若干過程,因此死後未腐爛仍待若生人,須供飲食,留置家中,由家屬陪侍。印尼人對腐屍流出之血水仔細處理,有時還以食米吸收血水;爪哇巴里島人認為死者要經(jīng)過42天才會完全離家;羅馬尼亞人葬後須定期掘出骨頭,兒童3年、青年5年、老人7年,以酒及水清洗後置入亞麻布袋內(nèi),送到教堂作第二次埋葬,至此喪家始能恢復(fù)一般社交往來。北美休倫族人,印第安人之一種的二次埋葬系采集體方式,每10~12年舉辦一次靈魂節(jié),屆時死者尸骸均移至社區(qū)墓地集中埋葬。若干南美及歐洲國家因土地不多,亦在埋葬3~5年后將骨骸掘出,置于壁龕或骨罈里,或移至公有墓地集中安葬。
懸棺葬 中國古代葬式的一種。即人死后,親屬殮遺體入棺,將木棺懸置于插入懸崖絕壁的木樁上,或置于崖洞中、崖縫內(nèi),或半懸于崖外。往往陡峭高危,下臨深溪,無從攀登。
從原始社會的舊石器時代起,人類便產(chǎn)生了靈魂觀念。原始人認為,人死靈魂不死,仍能干預(yù)活人的人事、禍福。受這種靈魂不滅觀念的制約及各國各民族文化傳統(tǒng)、宗教信仰的差異,產(chǎn)生了形形色色的葬禮風(fēng)俗:有的葬禮盛大隆重;有的簡易樸素;有的充滿了宗教色彩;有的科學(xué)而又衛(wèi)生。地理、宗教及社會結(jié)構(gòu)均影響葬禮形式,階級身分更是決定性因素。以西藏為例,葬禮按身分區(qū)分為4種:賤民水葬,中等身分土葬或天葬,貴族始可火葬。在葬式上,世界各民族中有土葬、海葬、火葬、水葬、厚葬、天葬、洞葬、樹葬、懸棺葬、壁櫥葬、食葬等多種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