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車回收補貼具體如下:
1、報廢重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8000元,報廢中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3000元;
2、報廢輕型載貨車,每輛補貼9000元,報廢微型載貨車,每輛補貼6000元;
3、報廢大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8000元,報廢中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1000元。
假如是報廢小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7000元,報廢微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5000元。
如果是1.35升及以上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8000元,報廢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0000元。
二是補貼執(zhí)行溯及過往。對自《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印發(fā)之日,也就是4月24日起提交符合條件的補貼申請的消費者,按照調(diào)整后的補貼標準執(zhí)行;對已經(jīng)領(lǐng)取補貼的消費者,補齊差額部分補貼。
概括一下就是補貼提高了,之前申請了的還會有追加補貼,而之后想申請的門檻變高了,不是在外面隨便買個報廢車就能申請的。
再說說這個對車企的影響吧。對汽車制造商來說,這可以算是國家給各車企又一次發(fā)展機會,尤其是日前發(fā)展并不如意的車企。面對國內(nèi)新能源汽車市場競爭的壓力,以舊換新政策只為他們提供了個重新獲取市場份額的機會,他們可以通過出臺各種優(yōu)惠政策和高價回收舊車的舉措,制造商能夠吸引更多消費者購買新車,進而提升自己的銷售額和市場占有率。
強制報廢后,擅自處理車輛將觸犯《回收辦法》,將面臨高額罰款甚至由公安機關(guān)執(zhí)行,因此,明智的做法是選擇在報廢前出售或直接報廢。在合法范圍內(nèi),可以將車輛的可回收部分拆解,以減少經(jīng)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