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起來可概括為:根據(jù)畫件實際情況與要求,確定裝裱形制及裝式;保護書畫與裝飾書畫相結合;恰當處理裝裱與書畫之間的賓主關系。將上述原則滲透到各道工序之中,其質(zhì)量要求便是評品的標準。有人簡稱為平、軟、薄、光四個字。
“平、軟、薄、光”四字
一、裱工精細:鑲縫及各種接縫相等。畫心與鑲料裁切齊準,不傷畫意。印章、落款不走形。天地桿配裝合適包粘緊實。砑背光亮。整個裱件厚薄適度、柔軟手感好。
二、舒展大方:裱件的尺寸,長寬比例合理,既要考慮人們的觀賞習慣,又要適合陳列的要求。
三、色調(diào)諧調(diào):畫裱之后,要有整體感。冷(藍、綠、紫等色)暖(紅、橙、黃等色),適度,深淺得當。
四、平整潔凈:畫心光潔不沾污,色無脫落,墨無洇散。關于裱件平整與否,是人們談論多、接觸廣,至今尚未得到圓滿解決的“疑難癥”。單從觀賞效果講,平整與否,能夠說明裝裱水平的某些方面。但是,從理論上進行分析,平與不平不能代理裝裱質(zhì)量的全部。首先應該平整所產(chǎn)生的影響。除此之外,氣候的作用更不可低估,還有收藏問題。這幾方面因素,均可以導致裱件出現(xiàn)不平整,因此,當裱件不平整時,應作科學分析,既不片面問罪于客觀因素,也不能一概而論裝裱不佳。鑒于此,平整如板保持不變的裱件是極少見的,一般講前后弓翹10度左右的裱件,都屬于平整范疇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