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您好!我是09年9月份與現在的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每個月發(fā)工資時社保和醫(yī)保的錢都扣,但根本沒有給交(我去海淀社保中心查過),10年3月份我發(fā)現該公司沒有給交后,該公司表示一定給補繳,若不能補繳,會以現金的形式來補償。(該公司運作不太正規(guī),發(fā)工資走的是個人賬戶,也沒有工資條)09年9月到現在已經快8個月了,該公司一直以社保中心不允許補繳為由,給拖著不予補繳。我想問一下,社保和醫(yī)保斷交一年要補繳的話,北京市海淀區(qū)有何規(guī)定?是否均視作首次參保?如果該公司以現金補償欠繳社保和醫(yī)保的話,補償數額有何規(guī)定?如果要補繳,能否我新簽一家公司,由新公司代為補繳?謝謝
專家解答:
補繳社保需要按日千分之二繳納滯納金,這部分滯納金是需要單位來承擔的,時間越長數額越大,這也是單位不愿補繳的原因;現金補償形式在法律上是不受保護的,所以法律根本不會規(guī)定如何補償的問題;新的單位代為補繳的話所有的錢肯定由你自己的承擔,包括單位承擔部分及滯納金和你個人應當承擔部分,只要你愿意且能說服新單位應該可以。
公司想逼我走但又不想賠償違約金,亂調崗位怎么辦,專業(yè)人事服務
問題:
我原來是在一家酒店工程部做文員的,簽訂了兩年的合同(2009.6_2011.6),今年4月酒店被一家四星級酒店管理公司收購了,新公司沒有重簽合同,由于我原先合同上簽訂的工資相較于同崗位的較高,而且新公司的人說新的組織架構上沒有再設立我這個崗位,于今年5月要把我調到客房部做清潔服務員。我覺得他是想要逼我自己離職,請問我該怎么辦?我可以拒絕調動然后索要違約金嗎?還是我只能服從或自動辭職?如果索要賠償,請問標準時什么?
專家解答:
你可以:
1、由于對方未簽書面合同,要求雙倍支付從未簽訂合同的第二個月起至今期間的工資。
2、亂調崗位,可以視為未按合同提供勞動條件,可以解除同并按照工作年限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補充一點:由于你原合同尚未到期,所以不需重新簽訂書面合同。前面未注意到合同期限,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