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宜設在建筑物的首層、二層或三層靠外墻部位,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h的不燃燒墻體和耐火極限不低于1h的樓板與其它場所隔開。
2.不應設置在袋形走道的兩側或盡端。
3.墻上必須開門時,應設置不低于乙級的防火門。
4.必須設置在其它樓層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a) 不應設在地下二層及二層以下,當設置在地下一層時,地下一層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應大于10m;b) 一個廳、室的建筑面積不應大于200m2,并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h的不燃燒體隔墻和不低于1h的不燃燒體樓板與其他部位隔開,廳、室的疏散門應設置乙級防火門。
5.應設置防煙、排煙設施。
6.桑拿洗浴場所的出口數(shù)不應少于2個,其中每個廳室或房間的疏散門不應少于2個,當其建筑面積不大于50 m2且經(jīng)常停留人數(shù)不超過15人時,可設置1個疏散門。
7.出口或疏散出口應分散布置,相鄰2個出口或疏散出口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