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不動產抵押合同的生效條件,主要包括以下六個方面的要素:
首先,雙方當事人應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能夠獨立承擔責任并履行義務。
其次,每一方在簽署合同時,都需明確承認與表露簽訂該合同的意愿,此意愿應當為他們真正的、真實的想法與意圖的體現(xiàn)。
再次,雙方需要通過協(xié)商達成一致并形成有效合同,既可以采用一方向對方發(fā)出要約,由被邀約一方進行承諾的方式來體現(xiàn)。
此外,合同的約定事項不應觸犯社會公共秩序、道德規(guī)范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
而當主合同具有約束力時,不動產抵押合同才能產生效能。
后,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抵押合同應采取書面形式來進行簽署。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抵押合同生效意味著抵押權的設立已經具備了基礎條件,但抵押權的實際取得還需要通過辦理相關登記手續(xù)。
如果未能完成相關抵押登記,那么即便抵押合同已經生效,也不能保證抵押權得到確立?!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二百一十五條規(guī)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不動產抵押合同屬于設立不動產物權的合同,因此,即使負有履行抵押登記義務的抵押合同義務人未辦理物權登記也不影響抵押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