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求
履約保函是一種由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gòu)出具的書面保證,旨在確保合同義務的履行。根據(jù)提供的信息,履約保函本身并不要求將資金存入銀行。它是一種信用保證措施,通過第三方(如銀行或保險公司)的介入,為合同履行提供擔保。當受益人(通常是合同的另一方)要求時,保證人(即申請履約保函的一方)需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其義務。1
然而,履約保函和存錢到銀行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它們可以相互關(guān)聯(lián)。在某些情況下,履約保函的申請可能需要提供一定的保證金或擔保金,這取決于具體的合同條款和銀行的要求。保證金通常由履約方(如承包商或供應商)存入銀行,作為其履行合同義務的額外保障。2
具體到操作流程,使用履約保函時,可能需要先向銀行支付一定比例的現(xiàn)金作為保證金,然后銀行會根據(jù)合同金額和保函條款開出履約保函。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履約方出現(xiàn)違約情況,銀行將按照保函承諾向受益方支付一定金額的賠償。3
此外,銀行在開立保函時可能會收取一定的手續(xù)費,這反映了銀行為提供保證服務所要求的成本。4
綜上所述,履約保函本身不要求存錢到銀行,但它與存錢到銀行作為擔保措施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在實際操作中,是否需要存錢到銀行取決于合同的具體要求和銀行的具體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