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銀行審單完畢后,信用證即進入結算階段。
(一)即期付款
1、受益人將單據送交付款行。
2、銀行審核單據與信用證條款,相符后付款給受益人。
3、該銀行如不是開證行的話,以事先議定的方式將單據寄交開證行索賠。
(二)延期付款
1、受益人把單據送交承擔延期付款的銀行。
2、銀行審核單據與信用證條款相符后,依據信用證所能確定的到期日付款。
3、該銀行如不是開證行的話,以事先議定的方式將單據寄交開證行索賠。
(三)承兌匯票
1、受益人把單據和向銀行出具的遠期匯票送交辦理該信用證的銀行(承兌行)。
2、銀行審核單據與信用證條件相符后,承兌匯票并退還給受益人。
(四)議付
1、受益人按信用證規(guī)定,將單據連同向信用證規(guī)定的付款人開出的即期或延期匯票送交議付銀行。
2、議付銀行審核單據與信用證規(guī)定相符后,可買入單據和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