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這個字,商代甲骨文就有,指的是奴隸社會的男性奴仆,到了后來,能夠幫助成年人做點事情的孩子叫做“童”,而青年的隨從奴仆叫做“僮”。 有時候童僮不分,比如金童玉女,原本是道教神仙中品級較高的青年神仙,到后來成為了傳說中王母娘娘和大神的幼年隨侍,也形容世間長得可愛的富貴家的孩子,也有做用于般配的婚姻新人。古代的婚配,男女年齡很小,女性在13歲,男性在15歲。 實際兒童這個概念,在當今的國際社會也有多種劃分,一種是零到十八歲的成年人,一種是醫(yī)學上零到14歲的未成年人。兒童節(jié)的起源,是紀念在二戰(zhàn)中死難的16歲以下的孩子,保障戰(zhàn)爭中孩子的生存權(quán)。 在我國,兒童節(jié)兒童的定義是十四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但是在成年人的心中,大約20歲之前,都可以模糊為童年和少年,因為注重那種心理感覺。